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8-24
交警中队会计贪污370万被判11年,100多件首饰将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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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身为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会计,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 370 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她的百余件首饰,8 月 25 日将在阿里拍卖平台上集中拍卖。

△拍卖的部分首饰 截图

近日,阿里拍卖平台上架了 167 件首饰,包括了项链、戒指、玉珠、手链、挂坠、玉质挂件、玉质手镯、玉质配件、玉质耳钉、手表、耳环、胸针、挂饰、包等。这批首饰的处置单位为昆山市人民法院,并将于 8 月 25 日 10 时开拍。

根据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这 167 件首饰市场价值的建议参考价合计为 41.7205 万元。从 7 元的戒指到 1.4 万的翡翠手镯,再到 3.3 万元的大钻戒 …… 宛如一个小的首饰库。

记者注意到,这批首饰的所有人均为李某。

据悉,李某出生于 1980 年,原来是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会计。根据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 年年初至 2018 年 6 月,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交警某中队会计期间,利用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侵吞单位公款用于个人挥霍。

根据统计,5 年间,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辅警工资、考核奖金并给银行开具工资发放明细的工作中,以伪造辅警加班费清单、虚报人员工资等方式虚增工资发放总额,通过财政远程支付系统将虚增款项汇入工资发放银行后,在给银行的人员工资发放明细中添加自己姓名、银行卡号及虚增的工资金额,将虚增款项以 " 工资 " 形式套取至个人银行账户,非法侵吞该交警中队公益性岗位人员(辅警、保安)经费,共计人民币 3244161.62 元。

不仅如此,李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该交警中队公用经费,共计人民币 175341.35 元;侵吞单位保管的道路交通事故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125280 元。截至李某投案自首时,李某共利用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侵吞单位公款合计人民币 370 余万元。

2019 年 9 月,昆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宣判,法院认定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 55 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对未退赔被害单位的损失部分继续予以退赔。

同时,扣押被告人李某的项链、戒指、玉珠、手链、挂坠、钱包、玉质挂件、玉质手镯、玉质配件、玉质耳钉、手表、耳环、胸针、挂饰、包等若干物品,依法予以拍卖或者变卖后,发还被害单位。于是,便有了此次 167 件首饰的集中拍卖。

这批首饰能否成功拍卖?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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