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8-24
法院院长受人请托,为案件打招呼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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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潇)8 月 24 日,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 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邗江区人民法院院长韩雪峰受社会人员请托,为相关人员的案件打招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并收缴其违法所得。

据通报称,2012 年至 2018 年春节前,姚清任扬州市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期间,先后 7 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所送的超市购物卡,计 0.72 万元;4 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所送的加油卡,计 1.92 万元。2020 年 7 月,姚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013 年和 2017 年,邗江区人民法院院长韩雪峰受社会人员陈某某请托,为相关人员的案件打招呼,接受陈某某宴请并收受其所送价值 5700 元的香烟。此外,韩雪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 年 6 月,韩雪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019 年 6 月 23 日,曲江街道沙北社区辖区内某企业发生火灾,造成 2 人死亡。事故发生前,曲江街道组织了 3 次消防安全检查,但挂包沙北社区的曲江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华娟以及沙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沈钧平仅参加其中 1 次,其余 2 次委托社会人员焦某进行,事后也未督促焦某如实上报检查情况,导致涉事企业安全隐患未能得到解决。事故发生后,沈钧平编造虚假检查记录,企图隐瞒未实际开展检查的事实。2020 年 6 月,华娟、沈钧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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