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8-27
7旬老汉提前下班横穿马路身亡,公司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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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一名 7 旬老汉提前下班,谁料在横穿马路的时候出了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当地人社部门和法院均认为这名老汉符合工伤认定后,他所在的公司表示不服,不愿向老汉的家属支付工伤赔偿款。当地检方介入此案后,充分了解了案情和各方意见,认为老汉的工伤认定无误,最终在承办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公司对老汉的家属一次性支付了 41 万元。

△江苏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 检方供图

8 月 27 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 " 江苏省检察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 新闻发布会,并于会上公布了上述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7 月底,全省检察机关成功实现 56 件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其中,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伤确认、行政处罚及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占比较多。

老汉提前下班闯红灯身亡,公司不服工伤认定

2015 年,当时 73 岁的蔡某,在某市场有限公司找了份工作,负责停车场收费管理。同年 6 月 30 日,蔡某提前下班回家,他骑电动车横穿马路的时候,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中,蔡某和机动车驾驶员负同等责任。2016 年 6 月 23 日,蔡某的家属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 个月后,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

对于蔡某被认定为工伤,某市场有限公司是不服的。后来经过某市政府复议,仍维持了认定工伤的决定。

某市场有限公司来到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认为认定决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被告市政府行政复议程序合法,故判决驳回原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之后,二审、再审均维持一审判决。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事机动车驾驶员对蔡某家属的赔偿已经判决,且执行到位。但某市场有限公司仍然不服判决,他们在账户被银行冻结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某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检方,蔡某是领取过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故不应认定工伤。另外,蔡某在事故中违反交规,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检方调查发现老汉符合工伤认定,家属获赔 41 万

检方对本案相关的卷宗进行了书面审查,听取了某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代理律师的意见,掌握了全部案情和双方的观点。在与当地人社局沟通中,检方了解到,蔡某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是他作为农民的就业渠道之一,并不影响他与某公司之间再建立劳动关系,不影响工伤认定。交警部门也告诉检方,事故发生时,蔡某确实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事实,肇事车辆虽系正常行驶,但疏于观察。所以双方负同等责任并无不当。

对于蔡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检方认为他虽然不属于劳动关系,但应认定为劳务关系。根据先前相关部门的调查笔录和事发时蔡某的路线图,他虽违反工作纪律提前下班,但这种一般性违纪行为不应成为阻挡工伤认定的理由。

综合本案全部情况和各方意见,承办检察官决定与执行法官一起,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某市场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蔡某家属 41 万元,该案了结。

除了上述这起工伤认定检查监督案例,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 8 月 27 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还公布了 2 起涉拆迁检察监督案、1 起规划行政许可检察监督案、1 起农民占用农用地建房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1 起不履行管理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和另 1 起工伤认定案。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在发布会上表示,接下来,检方将突出监督重点,一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另一方面注意发挥职业律师的专业作用,同时积极借助司法救助,争取更好、更多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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