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9-02
快快评 | 婴儿“死而复生”,只是偶然事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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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 日,河南省商丘市卫健委在《关于网传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7 个月早产儿 " 死而复生 " 事件的情况说明》中回应,已责成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前期与其家属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妥善处理此事。

其实,所谓的 " 进一步加强沟通 " 未必有大的意义,毕竟早产儿现已因人为因素患上重度脑瘫,既成事实无法改变——这无疑是一个家庭难以承受的梦魇。换句话说,如今再 " 进一步加强沟通 " 着实有点晚了。

据报道,2019 年 9 月,河南商丘许先生的妻子怀孕 26 周时由于宫内感染需要剖腹产,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手术前告知家属,孩子出生会是死胎,家属签署保证书,内容为死胎自行抱走。医生将婴儿交给许先生时,婴儿被装在一个系住口的袋子里。许先生走到医院门口,发现孩子有动静,遂返回医院抢救。婴儿连闷带冻 2 个多小时,结果可想而知。

尽管院方辩称当时胎儿孕周小、各器官发育均不成熟,后期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症、坏死性小肠炎、死亡等情况;如果存活,远期可能并发脑瘫、脑神经发育障碍、智力障碍等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但关键在于,作为一个专业机构,医院当有判断婴儿是否存活的基本能力。许先生夫妇表示,医生从未告知,生下来的婴儿有可能是活的,否则不会放弃。这就说明,医学诊断、医患联系不能仅由冰冷的技术性文字代替,尤其是不能忽略为人父母者对肚中生命的特别感情。

当时院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随时、全程与婴儿父母保持沟通,哪怕是一个按照科学必须采取的决定,都要让对方知情、征求意见。这不仅是对患者及家属的核心权益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在 8 月 31 日的情况说明中,该院深表歉意,表示愿承担相应责任,但经历了医患双方一场持久而激烈的争议之后,这样的表态显得有些滞后且程式化,很难给人一种诚意满满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公众更为关注商丘市卫健委在最新回应中的这段话:将组成调查组对相关事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通过司法鉴定等法定途径妥善解决该医疗纠纷。待有关医疗鉴定报告出具后,将依法依规界定并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路径。

与此同时,人们也强烈希望该院和更多医院能够引以为戒,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加以反思和弥补,目的是呵护好个体的生命权。无论如何,把还活着的婴儿放入封闭袋中,都不该是救死扶伤的机构所为。这样的行为是业余的,更是武断、残忍的。这样的错,医院一次也犯不起。

当然,断定一个婴儿是否能存活,是有风险的。几年前在广西就发生过类似的婴儿 " 死而复生 " 事件。但说到底,个别医护人员、个别医疗机构,不仅对于生命奥秘缺乏探索精神,对于生命也缺乏足够的敬畏,更谈不上 "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了。这是最大、最沉痛的教训,而吸取这样的教训,只有程序式追责是不够的。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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