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9-05
深晚报道|和丈夫吵架后离家出走报假警,一女子谎称被抢已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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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报警电话是公民群众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的电话,但总有人随便拨打 110 电话报假警。最近,一名女子就因为报假警被深圳罗湖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翠竹派出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称自己在罗湖区某广场门口遭遇了抢夺,身上的手机和钱包被骑摩托车的人抢走了。

接到报警后,翠竹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民警前往现场并在周边开展搜索工作,但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却没有发现报警人,电话联系后,她说已经离开现场。民警开展大量核查工作,发现报警人李某所报警情根本就是虚构,是一宗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经警方调查了解,李某和丈夫吵了架后心情很不好,丈夫又不让她进家门,李某便带着身上仅有的几百元人民币现金和所佩戴的首饰离家出走。几经辗转,李某身上的钱花得所剩无几,心生悔意的她便想叫一辆顺风车回家,可是预约的司机怕她是骗子都不愿意载她。李某于是心生一计,找路人借了一部手机报警,说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被抢了,现在没钱回家,以此博取同情。拨通报警电话后,李某哭着向接电话的民警说自己遭遇了 " 飞车抢夺 ",现在身无分文。报完警之后,她就走掉了。

▲李某因报假警被拘留。

经调查询问,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说自己不知道报假警是违法的,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李某因谎报警情已被罗湖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罗湖公安分局接报多起谎报警情和恶意重复报警。调查发现,此类报假警的案件多与家庭纠纷和情感纠纷有关。报案人因同亲友吵架,自己又解决不了问题,便想借公安机关的力量来解决,谎报自己被侵害。个别谎报警情的案件还存在蓄意报复公安机关的行为,报警人利用 110 报警电话,让公安机关出警进行恶意戏弄。

罗湖警方在此提醒,谎报警情不仅占用公共资源、浪费警力,还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获救机会。对于谎报警情和多次骚扰 110 报警电话的,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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