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如今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便出行。9 月 8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最新版《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管理办法》和《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 10 月 1 日施行。值得一提的是,南京首次出台增梯信用管理办法,明确出现伪造证明等失信行为,将和信用挂钩。严重失信,三年内将不再受理增梯许可申请。
增梯影响邻居通行的要征得邻居同意
办法中明确了对代理人的要求。为保障增梯业主权益,明确建设者在本单元中推选 1-2 名业主为代理人时,必须有一名为本单元业主。选择原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增梯服务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的,需要签订代理人协议。
此外,办法除了明确增梯应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还要扩大沟通协商和征求意见范围,比如增梯需占用相邻单元业主物业专有部分,或者影响相邻单元业主通行的,应征得相邻单元业主的同意意见;增梯造成建筑区划内宅间路线型变化、小区主景观变化、停车位减少或者其他涉及建筑区划内公共设施发生改变的,应征得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意见;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取得小区业主大会的书面同意意见。
明确电梯北外缘和北边住宅楼间距不小于 10 米
办法还完善了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的要求,比如强调了不得随意侵占现有市政道路,还明确与南北向已建低层非居住功能建筑间距的控制要求,其中电梯北外缘与北面住宅建筑的最小楼间距按不小于 10 米控制,与南北向已建低层非居住功能建筑间距按不小于 6 米控制。
同时,增加了对平层入户和一梯一户的审批要求;明确了沿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以及明城墙沿线,历史街区、风貌区,以及城市公园、广场区域的的审批要求等。
为减少业主矛盾,办法要求建设者应对增梯方案进行公示,并强调了属地街道和社区的监督和指导,公示报告应由建设者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同时还明确了协商记录形成要求,强调了街道或社区的服务和参与。
此外,简化和优化了申报材料要求,规划资源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严重失信,三年内将不再受理增梯许可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首次出台了《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凡增梯者出现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公示报告、协商记录等申报材料骗取增梯规划许可的;对授权委托书、书面协议等申报材料以骗签、代签等手段虚假签字等行为都属于失信行为。对于初次发生且情节轻微的,尚未申报规划许可等行为,属于轻微偶发行为,免于实施惩戒,但列入关注名单,将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其自主整改。相关约谈记录等录入部门业务系统,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
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等方式欺骗行政机关获取规划许可,增梯项目已经购置设备、聘请设计单位,或者已经开始施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属于严重失信。对于构成严重失信行为的,市规划资源局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增梯许可申请,并将失信信息依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
对确认违法或者由市规划资源局直接撤销的,失信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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