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定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9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10:40-11:00。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全市范围。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按照 " 预先警报 "" 空袭警报 "" 解除警报 " 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 3 分钟、间隔 4-7 分钟。
预先警报:10 时 40 分至 10 时 43 分,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遍,时间 3 分钟。
空袭警报:10 时 50 分至 10 时 53 分,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时间 3 分钟。
解除警报:10 时 57 分至 11 时 00 分,连续鸣放,时间 3 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部分参加相关演练的人员外,请广大市民和临时来深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咨询电话:福田区 82537792,罗湖区 22185641,南山区 26542423,盐田区 25229917,宝安区 85901163,龙岗区 89594318,龙华区 29009220,坪山区 84622713,光明区 23198391,大鹏新区 28333674,深汕特别合作区 22101210,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36668974,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8812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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