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汤晓青 记者 顾元森)农村自建房屋有其约定俗成的禁忌和风水要求,如施工者未尊重当地风俗和房主的风水禁忌执意进行施工的,即使施工质量没有问题,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近期江苏东台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主起诉施工者违约的案件。
未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施工方被判违约
原告程某某在农村自建三层楼房,按当地农户的装修习惯,楼房每层边沿要浇筑欧式花纹线条,此装潢由被告杨某某施工。但杨某某施工后的三楼顶部外沿线条呈倒八字形,前窄后宽,程某某认为该型为 " 棺材型 ",不符合农村的正常做法,且不吉利,影响了自家的风水,诉讼要求不支付杨某某的工钱,并要求重做或修补,并赔偿损失。
东台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某为程某某的农村自建房屋一至三层外沿进行欧式装潢,应当向程某某交付符合约定的工作成果。杨某某将房屋局部三层的欧式装潢线条制作成八字形,并认为 " 做欧式线条时正常是南面小于北面,表示主人越到后面越发财的意思,这并不影响房子的美观和质量,而是为建房主人着想。" 法院认为这是其主观臆断,导致线条制作的交付成果与房主及包工头建筑的原有四方形寓意 " 天地方圆 " 的意思相悖,且不符合农村建房做欧式线条装潢的普遍做法,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
程某某表示杨某某没有办法修补好,如重新制作要敲掉原有材料重新浇筑,花费将要十几万,且重做不吉利,如杨某某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可以不追究被告的责任,如不行则不会支付工钱,并要求杨某某赔偿 5000 元修补费用。对此,杨某某予以拒绝,并要求程某某支付其工钱 3140 元。
法院综合杨某某承建的欧式装潢的总工程量、工程价款和有瑕疵的欧式装潢的工程量、瑕疵程度等因素,酌情认定杨某某赔偿程某某 1500 元,直接在双方结算的工程款中扣减。
符合公序良俗的风水民俗应予以尊重和认可
法官表示,风水习俗作为中国传统的社会因素,有其特殊的历史文化根源。在长期的社会变迁和文化沉积中形成了一系列风俗禁忌、规矩和讲究,一些风水观念也通过民俗的形式,影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对符合公序良俗的风水民俗予以尊重和认可。
农村建房屋乃家中大事情,各地有其约定俗成的公序良俗和风水禁忌。杨某某在施工过程中经房主和包工头多次提醒并要求更正的情况下仍建成倒八字型,并自认为倒八字型表示主人越到后面越发财的意思,其行为已经违背了与程某某装潢的初衷,违背了合同的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编辑 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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