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日前,宿迁市泗阳县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被告是当地的几个村民,在一次土地征收中,这几人嫌征收款太少,于是在村民冯某的带领下,阻挠施工进行勒索。经法院审理后,冯某等人被分别判刑,其中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并处罚金 8 万元。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2017 年,宿迁市泗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当地某居委会集体土地进行依法征收,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款等费用,一家木业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但是,房某某等 4 个村民嫌这笔钱太少,随后找到了村民冯某,让他出谋划策索要钱财。
后来,这些人组织村民多次阻止施工,造成这家木业公司长时间不能正常施工。最终,该公司被迫向他们支付了 35 万元,由冯某安排进行分配,几人分别分得 5 万元以上不等的钱款。
日前,泗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等 5 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对冯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并处罚金 8 万元。而另外 4 人也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至 6 年 6 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 5 万元至 6 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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