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9-16
深晚报道|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首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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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 月 15 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自成立以来的第一宗案件:陈某某等四人涉嫌盗窃案。该案四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在建工地正在铺设的电缆线,由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师玮承办。

作为全国第一家特别合作区检察院,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于 2020 年 7 月 8 日正式揭牌成立后,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基础建设,科学统筹安排,坚持以业务为主线,积极创造条件履行检察职能,并为案件接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院内设三个业务部门,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

▲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首宗案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宗刑事案件的受理,标志着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职能正式运行。下一阶段,该院将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深汕合作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加紧配齐办案力量,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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