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9-16
特区40年|深圳水库比特区年龄还大 罗湖检察撑起水源地“保护伞”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美丽的深圳水库坐落在罗湖区,绿茵覆盖、风景优美,是深港两地的 " 大水缸 ",连通深港的 " 生命线 ",承担着香港总用水量的 70% 和深圳经济特区总用水量的 50% 的供给任务。保护深圳水库就是保护深圳绿色发展的需要,保护深港两地超过 1000 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以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高度关注着深圳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自公益诉讼试点开始,更是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在全市公益诉讼领域走在前列。

近年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先后建立 " 人大 + 检察、社会 + 检察、法院 + 检察 " 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检察公益诉讼 " 罗湖模式 "。作为 " 罗湖模式 " 的深入和发展,《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前不久出台,打造了 " 行政 + 检察 " 新机制,织密保护深圳水源地的 " 保护网 "。

深圳水库是连通深港的 " 生命线 "

" 东方之珠 " 半个多世纪的繁荣安定,离不开一条连通深港的 " 生命线 " ——东深供水工程。

1963 年,香港爆发严重水患,港英政府向广东提出供水请求,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批示下," 东江—深圳供水灌溉工程 " 于 1964 年动工。东江水经深圳水库,跨越 80 多公里到达香港,保证了香港同胞饮水供应。

" 同饮一江水,情谊难割舍 ",比特区年龄还要大的深圳水库,是连接特区与香港的 " 生命之水 ",半个多世纪以来,承担着香港总用水量四分之三以上,深圳市用水量一半以上的供给任务,对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支撑不可取代,是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

深圳水库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但自然生态非常脆弱,极易受到破坏,且一旦破坏就难以恢复。库区面积广,一些违法行为也较隐蔽,给生态环境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如何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保护这个牵动命脉的大水缸,让它更加清澈、安全与持续发展,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探索,与职能部门携手,创新保护机制,织牢水源地保护网。

探索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协作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生态文明纳入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十九大报告强调绿色发展理念,并将其作为基本原则载入我国民法典。" 保护深圳水库自然环境和水质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加速发展,我们责无旁贷。"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经过长期探索与调研,深刻意识到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仅限于办理个案,远远不足够,需要推动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实现长效治理,才能切实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

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首创人大代表履职与公益诉讼相结合工作模式,经过实践发展,2018 年正式建立罗湖区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公益诉讼线索查找与代表履职相结合,破解案源发现难题、调查取证难题和执行难题。

2019 年 4 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出台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通过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推荐,及该院自行聘任的方式,将法律、生态环保、卫生健康、规划建设、网络大数据、社会文化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吸收到公益诉讼队伍中来,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信息滞后、专业能力薄弱的现实短板。

今年 5 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审判、检察工作实际,与罗湖区人民法院联合会签了《深圳市罗湖区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在《规定》的支持下,该院结合防疫工作大局,配合《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实施,开展相关专项行动,从源头整治,起诉了三件非法销售穿山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效摧毁野生动物销售链条,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了织牢水源地保护网,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联络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工作可能涉及的单位和部门,经过近半年时间的酝酿,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与涉及深圳水库生态环境的九家机关单位,就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2020 年 9 月会签出台了《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

" 检察 +" 新模式共撑水源地 " 保护伞 "

《若干意见》共十一条,确定了各单位既各自尽责履职又互相支持配合、联动互补的工作原则,规定了信息通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协助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双向案件咨询制度、联合行动制度等系列具体工作机制。通过发挥各职能单位的职能优势,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协同效率,将有效加强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 早发现、早定责、早整治 " 的治理目标。

《若干意见》的会签出台,标志着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的成立。为进一步推动《若干意见》的落地实施,9 月 11 日,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推进会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耀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肖刚、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刘汉俊、《若干意见》联署单位代表、部分人大代表(公益诉讼观察员)莅临参会,会议由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猛主持。

下一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职能部门共同携手,着力提升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实效,切实保障深港两地饮水安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稳定大局。我们相信,新时期的特区之水,将会更加澎湃激荡,奔流向海。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郭夏蕙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