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浩波 朱殊敏 记者 严君臣)为了逃避缴纳每天上下班的高速过路费,南通启东一名男子使出跟车过 ETC 的小伎俩,自以为不会被发现,多次侥幸逃费之后,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9 月 16 日,经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据介绍,男子黄某原本家住启东,工作单位在上海某设计院,每天上下班黄某都会驾车经沪陕高速往返上海、启东两地。在 2019 年某日过 ETC 的时候,黄某跟前车跟得比较紧,在 ETC 杆落下来之前便跟着前车过去了。这次偶然的经历,使黄某意外地发现通过这种方式过卡口 ETC 不会被扣钱。
自此,尝到 " 甜头 " 的黄某便经常采用这种方式逃费。有时从上海回到启东,晚上车辆比较少,跟不到车,黄某还会在快到收费站的位置,停车等待,直到有车经过,便立即挂前进挡跟在前车后面过 ETC。
2020 年 1 月 19 日,黄某驾车经过启东东收费站时,再次试图采用跟车过 ETC 的方式上高速,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查,黄某逃缴高速过路费共计 191 次,合计人民币 5000 余元。
检察官提醒,高速逃费看似占了便宜,但实际上却是一场 " 不划算的买卖 ",更有可能涉嫌犯罪,侥幸逃费的心理切不可有。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且行且珍惜,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阻碍了人生这趟车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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