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2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近日深圳交警处理了 1 宗醉驾共犯案件,目前已对司机和车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深圳交警在光明区公常路楼村加油站路段开展 " 猎虎 " 行动时,一辆小车在查车点前方提前右拐停车。
" 发现此情况后我们立即上前拦截、查看,发现小车驾驶员章某国浑身酒气。"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现场对章某国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99mg/100ml,随后将其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83.90mg/100ml。
经查,事发前章某国和周某冬以及其他朋友在光明区一家 KTV 唱歌,其间章某国喝了半杯洋酒,周某冬也喝了一些啤酒。次日凌晨 0 时 30 分许,章某国一行人准备去吃宵夜,车主周某冬说自己头晕开不了车,于是章某国便坐上驾驶位,搭载周某冬和同行朋友继续上路,行驶至楼村加油站路段时被民警查获。
" 在周某冬表示头晕开不了车时,章某国却‘替补上位’,俩人的这一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该民警说,同车人周某冬是湘 L****2 号牌小车的车主,在明知章某国有饮酒行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车辆交由章某国上道路行驶,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目前,章某国、周某冬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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