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地施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园岭街道党工委的部署,10 月 9 日上午,园岭街道执法队对辖区内园岭、八卦岭片区等地的垃圾收集点进行检查执法,10 月 10 日,又兵分三路,采取交叉执法方式,分组分片对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和居民个人垃圾投放是否按规定分类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执法,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两家物业、保洁公司和居民三人进行了处罚。
执法人员先后检查了百花公寓 1-5 栋、长安花园、长乐花园和长城一花园等多个垃圾投放点,大部分物业管理处能够履行垃圾分类责任,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和分类收集容器,分类点基本整洁,分类投放准确,分类台账记录及时完整,但仍有个别小区履行责任不到位。
检查中发现,长城一花园两个分类投放点,在非厨余垃圾投放时间段,使用不规范圆桶将居民投放的厨余垃圾直接倒扣在地面上,污染地面,且异味较大,执法人员依法向该物业管理处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执法队员又对园东花园等地方居民是否按规定投放垃圾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执法,发现有个别居民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处罚,开具处罚决定书 3 份。
据统计,园岭街道执法队在当日集中执法行动中,共计开具 5 宗罚单(其中,物业管理处 1 宗、保洁公司 1 宗、居民个人 3 宗),下一步,园岭街道执法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 " 四不两直 " 方式,对辖区垃圾分类场所和个人分类投放垃圾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和执法,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执法效能。
深圳晚报记者 汪仕林 通讯员 黄炎告 周立飞 庄舒冰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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