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4 日,深晚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印发了《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科技计划中设置技术攻关专项,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 3000 万元。
根据定位不同,技术攻关专项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悬赏项目四类,技术攻关项目应当处于研究与试验开发期或者产业化前期。其中,面上项目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科技领域,侧重于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等进行攻关;重点项目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改善等科技领域,侧重于对科技瓶颈性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进行集中攻关和重点突破;重大项目聚焦重大应用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侧重于对重要领域的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进行重点攻关;悬赏项目侧重于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际效用为导向,通过面向社会悬赏揭榜的方式,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或者公益性应急需要的科研攻关予以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资助额不高于项目总预算的 50%,并且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实行阶梯资助。面上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 500 万元(含本数);悬赏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本数);重点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本数);重大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数)。经市政府批准的悬赏项目、战略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不受上述限制。
《办法》规定,技术攻关专项项目设置 " 事前立项、事前资助 " 和 "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 等资助方式,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其中," 事前立项、事前资助 " 包括 " 赛马式资助 "" 里程碑式资助 " 和 " 中期评估式资助 "。
深圳晚报记者 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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