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10 月 15 日,王振刚、孙智凡集资诈骗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审计,王振刚、孙智凡等人累计吸收公众资金 10.5 亿余元,至案发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 8.3 亿余元。10 月 16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此案。
△庭审现场
根据起诉书指控:2016 年,孙智凡与王振刚决定以 " 建设养老基地以出租养老床位需要众筹资金 " 为由对外公开宣传,承诺若参与 " 众筹 " 的人员不使用养老床位则可以根据 " 众筹 " 资金的多少按不同标准的利率逐月返还 " 众筹 " 收益,以 " 南京福缘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的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2016 年底 2017 年初,王振刚与孙智凡又决定以新设立的江苏百善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沿用上述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在集资过程中,虚夸和江苏省养老产业基金进行合作的事实和内容,进行虚假宣传。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振刚、孙智凡等人采用上述方式,在根本无法建成充足床位的情形下,在南京市部分地区以及常州市、苏州市、无锡市设立分部,进行大规模非法集资,所得钱款主要被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和收益、集资团队工资、提成及奖金、对外借款、个人挥霍消费等。经审计,王振刚、孙智凡等人累计吸收公众资金 10.5 亿余元,至案发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 8.3 亿余元。
庭审中,法庭围绕孙智凡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孙智凡的行为性质和犯罪数额、王振刚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二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王振刚表示认罪,二被告人均对集资参与人造成的损失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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