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10-26
刚买了36万元“虚拟币”,平台就关闭了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磊 柴敏娟 见习记者 柴军虎)顾先生通过董小姐购买了 36 万元的虚拟货币,但让他没想到的是,1 个月后突然平台关停,购买的虚拟币也打了水漂。一气之下,顾先生将董小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董小姐返还支付的 36 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昆山法院审理了该案,驳回了顾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7 年 6 月,顾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网络平台经营虚拟货币的董小姐。经董小姐讲解,只要顾先生购买了她推销的某网络平台账户,就可以每日产出虚拟币,到时候顾先生可以将购买的虚拟币以每个 180 元的价格出售给她来兑现。

顾先生想从中获益,于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董小姐 36 万元,开通了平台账户。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该平台网站在 2017 年 7 月突然关停,购买的虚拟币也就一直未能兑现。

顾先生认为,他与董小姐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该合同因董小姐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也无法达到,请求法院解除他与董小姐之间的合同,以及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 36 万元。

董小姐表示,双方之间并没有订立任何合同,顾先生是通过他亲戚王某某与她相识,顾先生投资的是一种叫 "DK 币 " 的虚拟货币,董小姐自己也是 "DK 币的玩家 "。董小姐是受王某某委托,协助顾先生采购 " 挖矿机 " 才帮助他在 DK 币网络交易平台上注册了账户,并且在收款当日将顾先生交付的 36 万元转账给其他 3 位 " 玩家 " 采购 2000 枚 DK 币,帮助顾先生激活了账户。

董小姐说,顾先生购买了 DK 币之后也挖到了一些矿机,并且始终在他的控制之下。因此,董小姐认为她对顾先生面临的困境既无过错、也无过失,顾先生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先生将投资款交给了董小姐,帮助其注册购买矿机、承诺虚拟货币兑现,双方之间成立委托合同关系,但顾先生委托投资和交易 DK 币的行为在我国并不受法律保护,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对顾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买矿机投资款 36 万元及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昆山法院驳回了顾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