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10-28
车辆碰擦后车主驶离现场,保险公司拒赔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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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未未 记者 顾元森)车主朱某在下雨天倒车时,不慎碰擦到一辆停在停车位上的车,但当时朱某未发觉。后来朱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以朱某属肇事逃逸为由拒绝赔付。近日,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因天气原因未发觉碰擦事故,其驾车驶离现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逃逸,保险公司以此主张免赔的理由不成立。

据了解,今年 1 月 3 日,朱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句容市某小区楼下倒车时,与廖某停在停车位上的车辆发生碰擦,导致廖某的车损坏。1 月 6 日,廖某报警后,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朱某承担全部责任。朱某的车子在镇江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 100 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该保险公司表示,事故发生后朱某驾车离开现场,属于肇事逃逸,于是拒绝理赔。后来,廖某要求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廖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将朱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已付的理赔款。

江苏句容法院认定,廖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经定损,车损为 11800 元,该公司已赔付完毕。该案中,从公共视频可以看出,朱某在倒车过程中,因天气等原因并未意识到发生了碰擦事故,其驾车驶离现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逃逸。因此保险公司依据免责条款主张免赔的理由不成立,其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因此,法院判定朱某投保的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付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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