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营铁汉 ",是人们送给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李朗派出所原所长黄联明的称号。1990 年,他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至公安部。1994 年,他从公安部经侦局调至李朗派出所。2003 年 6 月 6 日,黄联明因患直肠癌医治无效病逝,年仅 35 岁。
从警 13 年来,黄联明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劳动模范、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003 年 8 月 1 日,公安部追授黄联明 "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 荣誉称号。
确诊癌症晚期后
在岗位上与病魔斗争 1303 个日夜
1994 年,黄联明调入龙岗公安分局李朗派出所,从刑警、内勤干起,由于工作表现突出,他很快从青年民警中脱颖而出,先后担任派出所副所长、教导员和所长之职。1999 年 9 月中下旬开始,他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期间,他带领民警翻山越岭,追捕 "10 · 02" 特大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紧接着又参加了邻所 "10 · 25" 一案三命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侦破工作等。身体不适的他放弃住院治疗的机会,全身心地投入破案工作,并带队出差追逃。
同年 11 月 8 日,黄联明被确诊为直肠癌晚期。当时医生给了黄联明一个最后期限:你最多还能再活 6 个月,好好把握。他拒绝了单位让他安心休息治疗的要求,一再表示:" 我不能离开我的岗位,只要能工作、能天天和战友们在一起,哪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都很开心。" 之后,黄联明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始终坚守在岗位上,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死神抗争了 1303 个日夜。
在这 1303 天里,他真正在医院躺下的时间仅 53 天。2003 年 6 月 6 日,黄联明用尽了自己的每一份光和热,将生命献给了他所无限忠诚和热爱的公安事业。
他忍着病痛高标准完成
社区警务建设工作
自从被诊断癌症之后,黄联明一边积极治疗,一边坚持工作。他曾暗下决心:一定要利用自己有限的时间,把辖区的防范工作做好,少让群众受损失。为此,他几乎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一心扑在安全文明小区和社区警务建设上。
做过两次人工造瘘手术后,黄联明失去了排便功能,只能在左腰上挂着装大便用的塑料袋,右腰上挂着装小便用的塑料袋。挂着这两个 " 袋子 ",忍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他完成了 7 个安全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提前 5 个月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完成了全部 4 个社区警务室的硬件建设任务,创造了龙岗公安分局第一的成绩。
与此同时,他还深入每个小区,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制订方案,强忍着病痛的折磨,把自己的足迹洒在了李朗派出所辖区 17.66 平方公里的每个角落。
在他主持工作期间,李朗派出所 7 个安全文明小区建成一年多来,有 5 个实现了零发案,刑事案件破案数提高了 75%。队伍建设方面也成绩斐然,派出所获得省级荣誉的民警有 2 人,被评为市优秀人民警察的有 3 人。
2003 年 6 月 5 日,在黄联明的弥留之际,这位人民的好警察用尽最后的力气,断断续续地向守候在身边的亲人提出了三条要求:" 第一,对我的病,要顺其自然,不要再进行抢救,不要再浪费医疗资源;第二,代我向党组织交纳 1 万元,作为我最后的一次党费,再交 1 万元给分局重病伤残民警基金会;第三,不要向组织提任何要求,给领导添麻烦。"
如今,17 年已过去,黄联明在群众心中塑造的人民警察形象已成为不朽的丰碑。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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