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办发布 2020 年 10 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0 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 89.38 分,比上月增加 1.11 分,比上年同期增加 1.80 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 1.84%。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 " 三升一降 " 现象。守法率指数为 91.53 分,比上月增加 1.45 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秩序维护人员数量增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占道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 87.48%,比上月上升 2.53 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 84.47 分,比上月增加 1.06 分,达到 " 比较满意 " 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 " 很满意 " 或 " 比较满意 " 选项的市民占 81.31%,比上月上升 1.63 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 88.81 分,比上月减少 0.80 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 79.77 分,比上月增加 0.64 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得分最高,均为 97.72 分,其次是坪山区,得分为 92.44 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 85.28 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均有不同程度进步,其中龙华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 3.95%。
深圳晚报记者 袁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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