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约到期后,找房东退押金,却因押金单丢失遭到房东拒绝。近日,租客朱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于是他向辖区网格员求助,经过宝安区西乡街道网格员的调解,朱先生最终顺利拿回了押金。
11 月 17 日晚上 9 点 15 分,西乡网格巡查中队网格员陈玉燕接到辖区租客朱先生电话求助,称他原先租住的房子合同期已满并已退房搬离,但他不慎遗失了押金收据,手中只有押金收据的照片和转账记录,二房东不认可照片,声称一定要见到押金收据才可以退回押金,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接报后,网格员陈玉燕与组长李锋荣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网格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说理,要求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二房东最终同意扣除一个月水电费用后将剩余押金 1685 元退还给租客朱先生。朱先生也表示同意调解结果," 谢谢你们帮我讨回了押金,真是太感谢了!" 拿回押金的朱先生内心十分感动,不断地向网格员说谢谢。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通讯员 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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