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11-20
深晚报道|货车与施工设施相撞后侧翻 司机下车一看气歪了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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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0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近日深圳交警查处了一宗违法占道施工的案件,目前已依法对涉事公司进行处罚。

11 月 13 日 2 时 40 分许,陈某驾驶粤 BN***1 轻型厢式货车沿大鹏新区坪西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曹屋围村王母立交以南路段时,因快车道占道施工设施未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陈某刹车不及,车头碰撞施工设施,导致车辆侧翻。

陈某下车后仔细一看,在快车道上竟有一块被围起来的占道施工工地,而这块施工工地仅仅是被围起来并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气愤之下,陈某第一时间报警。

接到报警后,深圳市交警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施工单位为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占道施工现场的每一处疏漏,都是潜伏在道路上的安全 " 杀手 "。目前,深圳交警已对施工单位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恢复原状,并开具行政处罚书。

深晚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道路交通疏解方案,并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施工单位、施工期限、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完毕,应当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交通通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未经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同意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 市民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后可以向深圳交警进行举报。" 该民警表示,举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每宗奖励 1000 元。举报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或者未按规定在距离占道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者办理延期手续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等严重违法行为,每宗奖励 500 元。

【温馨提示】

市民该如何识别所见的占道施工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呢?

1、观察施工现场是否有张贴、挂放工程概况牌,看看施工项目是否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2、核实现场位置、面积、期限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同时沿着工地走一圈,看看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施工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有没有及时清除现场、修复破损路面。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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