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11-20
道路不平骑车人摔伤,养护公司被判赔一半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沈星杏 唐小红 记者 严君臣)因道路不平致人跌倒受伤,由此产生的损失该向谁索赔?责任又该如何确定?11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随着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达成,这起健康权纠纷案落下帷幕。路人王某、公路养护公司各承担 50% 责任。

据介绍,2018 年 11 月 16 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因道路严重龟裂,路面坑洼不平,至王某跌倒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王某受伤后至当地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其右肩关节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

王某受伤路段为甲公路养护公司的管辖范围,王某认为其跌倒受伤系该公司未履行公路养护职责,道路不平导致,便将甲公路养护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案涉路面确有坑洼不平等情况,王某在此摔伤与道路不平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甲公路养护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王某摔伤时间为傍晚,光线较好,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路面不平整的情况下可以下车推行或谨慎驾驶,然而他坚持骑行,未谨慎驾驶,从而导致自身摔伤,其对摔伤事故的发生未能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也存在过错。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 1:1 比例分担责任,甲公路养护公司给付王某 7 万余元。

(编辑 苏湘洋)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