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1 月 19 日下午,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第一审判庭,深圳市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深圳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30 余名处级干部旁听了案件庭审。
此次旁听的是一起行政诉讼案,案情涉及到外籍人士。2013 年,韩国籍人士康某某在海南省海口市获得机动车驾驶证,2014 年 6 月,他将驾驶证转入深圳市。2017 年 7 月 18 日,海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支队认定康某某有 "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驾驶证 " 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的行政处罚。
▲深圳 33 名处级干部旁听庭审现场。
2020 年 5 月 8 日,康某某驾驶小汽车行驶在罗湖区春风高架滨河路宝安立交段时,被深圳市交警局罗湖大队民警拦下,执勤民警以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为由当场扣押小汽车,并现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事后,康某某不服该行政强制措施,向深圳市交警局申请行政复议。深圳市交警局对该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然而,康某某并不服这一行政复议结果,遂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最终,法院未进行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不少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表示,旁听庭审活动是一堂非常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作为领导干部更需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庭成 " 课堂 ",零距离旁听是 " 现场听课 ",公职人员在此上了学法用法这门 " 必修课 "。深圳市普法办方面表示,一直以来,深圳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此次活动是推动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的有效举措。今后,深圳市也将持续推动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的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不断开创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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