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12-11
套路贷有多可怕?有人借5万多差点赔上1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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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海陵 记者 毛晓华)明明只借了程某 5.7 万元,泰州市民杨某想不通,怎么最后就变成了要把房子给对方。幸亏庭审时,法官看出端倪。眼见 " 套路 " 无法得逞,程某申请撤诉,法院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一查果然是 " 套路贷 "。程某和其前夫马某因诈骗罪被判刑。12 月 10 日,泰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高港法院举行 " 套路贷 " 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杨某夫妇向程某及其前夫马某借款,马某要求以对方位于泰州高港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此后,马某、程某忽悠杨某夫妇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打收条、制造银行流水等方式,制造了购买房屋并支付人民币 55.5 万元的假象。为了掩人耳目,马某、程某甚至要杨某手拿现金拍摄了一张貌似收到房款的照片。

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法官正是从这张照片入手,揭穿了该起 " 套路贷 "。

" 现在一般买卖房屋都是汇款转账,很少会拿 55 万多现金购房。" 承办法官介绍,就算对方是用现金结算,可如果正常的买卖,有谁会捧着现金拍照留存,这种种疑点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一起 " 套路贷 "。

就该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三次开庭审理,期间向借款人马某、程某询问其购房款资金来源对方均不能说明。眼看法官似乎发现了端倪,两人主动申请撤诉。

真借了这么多钱怎么会主动撤诉?两人的举动更加印证了法官的判断,于是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

公安通过侦查发现,杨某几次借款实际金额仅 5.7 万元,却被对方差点拿走一套价值数十万的房产。

最终,马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二千元;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四千元。

高港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平介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成立信息咨询公司、贷款公司等,打着 " 民间借贷 "、无抵押、无担保的幌子,在与被害人签订合同中,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虚增借款金额,巧立名目收取 " 砍头息 ",并签订各种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协议,在催还贷款过程中,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据统计,2019 年至今,仅高港法院已甄别审查完毕并纠正到位涉重点人员案件 347 件,省纪委监委交办的职业放贷人所涉民间借贷案件 233 件,再审裁驳纠正案件 66 件。

据悉,目前泰州法院排查纠正 " 套路贷 " 虚假诉讼案件已取得初步成效,全面建立 " 套路贷 " 虚假诉讼甄别机制,新发生 " 套路贷 " 虚假诉讼案件和相关群众举报投诉数量大幅下降。会上,高港法院还发布了 " 套路贷 " 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及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并介绍了如何甄别 " 套路贷 " 虚假诉讼、" 套路贷 " 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等问题。

(编辑 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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