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放下了,感谢组织实事求是的调查和人性化的处理。" 得知自己的事情被容错,华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在梁溪区北大街街道会议室,区纪委监委的同志宣布了对荷花里社区工作人员华某问题实施容错的决定。
今年 8 月,梁溪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华某违反纪律的实名举报信。接到举报后,区纪委监委启动了调查程序,通过与信访举报人联系,走访知情人员,赴有关机构调取书证材料,核实查明了相关情况。根据区委出台的《梁溪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华某的问题符合容错的条件,经北大街街道党工委申请,部门会商、逐级上报,区委同意后,决定对华某相关信访举报问题容错免责,并对街道和社区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图片
据悉,《梁溪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可以申请容错处理的八种情形,根据被调查对象的问题性质、主观动机、纠错态度等六方面,对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历史地、客观全面地进行评价,对该容的大胆容错,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今年以来,该区在落实应容尽容的同时,还实施容错备案 81 件,澄清正名 3 件。
梁溪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协同。我们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又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大力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激励容错纠错对象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放手工作。"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