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大学生丁某另辟蹊径 " 赚钱 ",既不用还款也不用吃苦,动动手办几张银行卡或帮忙转转账就能获得几百块钱零花钱,但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 " 洗钱 " 的深渊。12 月 30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
大学生酒吧讨 " 商机 "
丁某是南京某大学的大三学生。他经营了一家网店做代购,每月的利润足以承担日常开销。但是年初的一场疫情给丁某的小店带来打击,生意开始惨淡下来。
2020 年 5 月份,丁某在酒吧喝酒,身旁的杨某因为出手阔绰引起了丁某的注意。丁某主动上前结识了杨某,向他讨教生财之道。杨某很 " 大方 " 地说:" 我这是刷单赚的钱,不需要固定工作时间,兼职就可以轻轻松松赚得盆满钵盈。" 听了杨某的话,丁某兴奋不已,把这些话都记在了心里。
帮忙转账轻松日赚 400 元
正值暑假期间,无事可做的丁某主动联系了杨某,表示想加入他所谓的 " 刷单 " 团队做兼职。杨某欣然同意,他让丁某在 5 家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绑定了自己的支付宝、微信、多个理财 APP。杨某在宾馆给丁某开了一个房间,并让丁某将手机、银行卡以及支付宝、微信和理财平台的账号密码全部交给他,同时承诺每天可以给丁某 400 元的报酬。
接着杨某便开始频繁地将流入丁某银行卡账户内的钱在丁某不同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理财平台进行转账,有时候杨某还会安排丁某去取现。丁某发现,这并不是杨某所说的 " 刷单 " 工作,而且提供手机和账号给杨某用于转账的人不止他一个人,每次需要转账的时候,杨某就将这些人聚在一起,集中使用他们的账号进行大金额的转进、转出,最终流向同一个账户或者取现再存入同一个账户。
丁某看着大额的金钱在自己的账户频繁进出,一开始是心生疑惑的,猜想到这么大的金额可能是网络犯罪所得,但是 400 元一天的高额报酬让丁某觉得这可比网店代购赚钱多了。杨某不仅对丁某的衣食住行全部买单,还在第一天就预支了丁某 400 元的报酬。尝到甜头的丁某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最终在利益面前选择了继续。
据丁某自己交代,短短十余天,他就帮助杨某转移犯罪所得赃款共计人民币 40 万余元。
转移的赃款究竟是什么钱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查,杨某帮助转移的赃款是电信诈骗团伙的诈骗款。这个团伙骗到钱后,迅速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诈骗款转入像杨某这样的洗钱团伙提供的银行账户,随后在多个账户之间反复进出、转移。杨某在扣除高额手续费后,再将 " 洗白 " 后的资金回流给电信诈骗团伙。
虽然最终丁某只拿到了第一天 " 洗钱 " 的 400 元,但是却要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栖霞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丁某等人提起公诉,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通过合法途径赚取生活费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当前 " 网络洗钱 " 渐成黑灰产业链的形势下,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准了以大学生等为主的年轻群体。因为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犯罪分子以轻松兼职为由,引诱这些群体帮助犯罪团伙进行转移赃款,而大学生由于没有固定的收入,这种工作轻松、日薪颇高的兼职往往让大学生迷失自我,最终受利益驱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为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甚至诈骗罪,这些大学生将面临牢狱之灾,大好青春,因蝇头小利卷入洗钱的灰黑利益链。
承办检察官表示,除了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分子外,若想避免大学生被非法兼职所带入歧途,需要学校、家长、学生共同配合来为学生指引正确的方向。学校要提供正规兼职渠道,传授必要的防诈骗法律知识,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家长则要及时跟孩子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孩子平时动向和兴趣爱好,引导自己的孩子正常消费。学生自己在找兼职的过程更应当擦亮双眼,对于那些 " 只要有手机就能做,XX 元一天 " 的兼职诈骗常用话术,要留个心眼。
检察官提醒,近期各大高校即将迎来寒假,在假期中,广大大学生一定要懂法守法,通过合法途径赚取生活费,切莫贪图便宜、因小失大。(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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