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方方 记者 安莹)2020 年 12 月 29 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国首个多部门联合出台的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省级规范性文件,《办法》将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你了解吗?专家表示,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起到营养支持作用。例如适用于早产 / 低出生体重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以及适用于糖尿病、肿瘤、脑卒中等病人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分别为总则、基本要求、医疗机构使用要求、网络主体经营要求、其他场所经营要求和附则。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办法》厘清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部门分工和职责。《办法》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调配、使用监管。医疗保障部门应当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采购及费用结算等工作的管理。
《办法》也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许可准入和禁止原则有着严格的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应当载明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经营者禁止虚假夸大宣传和欺骗误导消费者,严禁销售或者使用未经国家注册批准,明示或者暗示可以用于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的食品。
《办法》也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正名 ",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床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纳入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并对接处方、医嘱、收费和库房管理等子系统,实现使用全过程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可以参照药品的管理模式,对经过注册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编码收费,方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采购、入库、开具和出库销售等收费相关环节的集中规范管理。
下一步,三部门将继续联合推动江苏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发展和临床应用,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监管工作贡献江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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