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杏林市场监管所开展 " 十年禁渔 " 专项行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杏林市场监管所对前期的宣传,在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的检查中,未发现店面有 " 江鱼江虾 " 等的相关宣传广告和门牌,周边餐饮店的 " 江鲜湖鲜 " 菜谱也一律 " 下架 "。执法人员向市场开办者、水产经营户以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宣传,现场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要求经营者加强索证索票等管理,不售卖任何 " 江鲜湖鲜 " 产品,坚决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同时,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张贴《长江巢湖 " 十年禁渔 " 从我做起的倡议书》,倡导广大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 " 江鲜湖鲜 ",引导群众争当长江禁捕退捕的志愿者和监督员,如发现有人捕捞和销售 " 江鲜湖鲜 ",应及时举报。
下一步,杏林市场监管所将加强禁捕宣传和执法巡查,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保护长江生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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