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袁超)1 月 8 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官方网站上获悉,江苏银保监局 2021 年开年以来一共公布了 40 张银行罚单,大多涉及银行贷款问题,仅两张罚单与股权质押管理有关,全部被宜兴农商行包揽。
△锡银保监罚决字〔2020〕31 号处罚决定书截图
江苏银保监局官网显示,根据锡银保监罚决字〔2020〕3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宜兴农商行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案由为股权质押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关联企业未统一授信,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锡银保监罚决字〔2020〕33 号处罚决定书截图
同时,根据锡银保监罚决字〔2020〕3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宜兴农商行给予警告处罚,案由为股股权质押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管理责任,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据统计,2021 年开年至今,江苏银保监局总共公布了 62 张罚单,其中银行罚单 40 张,占比 64.5%;在银行罚单中涉及贷款问题的罚单有 37 张,占比 92.5%,仅三张罚单与贷款问题无关,分别为苏州一张,无锡两张。其中无锡两张非贷款罚单的处罚对象均为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处罚理由都与股权质押管理审慎经营有关。
股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市场经济运行有一定影响,所以国家会对股权质押会进行一定的监管,以维护市场经济的安全稳定。
近年来,商业银行股权质押行为日益增多。为此,2013 年,中国银监会专门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 号),《通知》要求 " 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股权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抓紧完善本行股权质押管理体系,结合实际出台本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规范本行股权质押的办理流程、备案要素、风险评估要求和后续跟踪措施;通过完善章程等方式,对股东质押银行股权的行为提出规范要求,落实股东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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