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阴市委批准,江阴市纪委监委对江阴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原党总支部书记、江阴市实验小学兼大桥中心小学原校长何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琼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私车公养、公车私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廉政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服务对象的车辆;违反群众纪律,套取学校食堂伙食费,侵害师生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
何琼身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公办教育机构负责人,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为师者修身不正,育人者律己不严,将教育资源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规党纪,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琼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琼简历:
何琼,女,汉族,1967 年 10 月 30 日出生,江苏江阴人,函授大学文化,1985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历任江阴市西石桥中心小学教师、江阴市实验小学教师、副教导主任、教导主任;200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江阴市实验小学副校长;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江阴市辅延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江阴市实验小学校长,其中,2015 年 9 月起任江阴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2018 年 6 月起兼任江阴市大桥中心小学校长,2018 年 11 月起任江阴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党总支部书记。2020 年 9 月,免去江阴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党总支部书记、江阴市实验小学兼大桥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来源:江上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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