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1-20
深晚报道 | 深圳54大类建设项目须进行环保审批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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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通知》。《通知》提到,深圳共有 54 大类建设项目须进行环保审批或备案,涵盖农业、畜牧业、渔业、纺织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领域,具体细分为农产品基地项目、经济林基地项目、海水养殖等 166 个项目。

《通知》提到,名录所列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名录所列的备案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进行重点分析。

据介绍,环境敏感区分为生态敏感区和人居敏感区两类。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人居敏感区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市级大型宗教场所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深晚记者梳理发现,深圳共有 54 大类建设项目须进行环保审批或备案,涵盖农业、畜牧业、渔业、纺织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海洋工程、水利等领域,共计 166 个细分项目。其中,农业领域包括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和经济林基地项目;渔业领域包括海水养殖项目以及内陆养殖项目;海洋工程领域包括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类工程、跨海桥梁工程、海上娱乐及运动等项目;水利领域包括水库项目、引水工程、防洪除涝工程以及河湖整治等项目。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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