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金
提高城乡居民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今年 1 月 1 日起,在原每人每月 15 元基础上增加 5 元,达到 113 元,进入全国中等水平行列。
2. 交通
新建或改扩建通自然村道路 1 万公里以上。按照 " 四好农村路 " 标准,实现交通项目向村组倾斜,创建 10 个自然村组道路示范县,打造 100 条特色农村示范路。
3. 教育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 1000 所,新建或改造重点帮扶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 900 套。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重点增补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 15000 个。
4. 就业
新增城镇就业 32 万人,落实 1 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5. 公共卫生
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在 14 个市州和兰州新区改造建设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在 30 个县级医院改建 " 三区两通道 " 传染病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6. 住房
在全省启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6280 套、共有产权住房 3000 套。
7. 养老
在全省择优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街道,新建或改造提升 100 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8. 健康
对全省 33-64 周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 20 万农村妇女进行免费 " 两癌 " 检查。
9. 资助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普通高校录取时为城乡低保(一、二类)家庭子女提供入学资助。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补助 1 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的一次性补助 8000 元。
10. 饮水
实施 100 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地表水截引、机电井、调蓄水池等项目,进一步提升供水水源稳定性和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 | 张亚君
值班主任 | 崔凌云
来源 | 新甘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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