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郎伟超 记者 王瑞)眼下正值春运期间,近日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在日常执勤中,发现了多起典型警情,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缺失,很容易引发事故。对此,交警部门专门发布典型案例,给广大驾驶人安全出行提个醒。
案例一:
货车抛锚导致拥堵
司机只知道打电话给老板却不报警
1 月 29 日中午 11 点多,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指挥室发现,宁洛高速东杨坊附近出现车流缓行现象,通过视频巡查,找到了一辆斜停在南向北第三、四行车道的轻型货车,正是它造成了后方拥堵。
经排查报警记录,该时段没有相关警情,民警迅速驾车赶往现场。通过视频监控判断,该车疑似抛锚,驾驶人不停地接打电话,但直到民警出现在车旁,指挥室仍未接到报警。
面对驾驶人,民警询问其为何不报警,驾驶人不以为然地回答:" 车坏了,我打给老板了,报警干什么!"
为缓解拥堵,民警立刻安排清障车将故障车辆带离。根据交通法规定,车辆发生故障,妨碍交通或难以移动时,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将面临记三分,罚两百元的处罚。交警提醒:遇到危险要第一时间报警,提供位置和车辆信息,既方便交警救援,又避免发生次生危险。
案例二:
车辆出故障临时停车
竟然摆放饮料瓶代替三角警示牌
当天中午,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路边,遂上前查看。该车后方并未放置三角警示牌,反而放了一整版饮料瓶用以代替,显得十分随意。
驾驶人介绍,他是车辆突发中控面板问题,停下来调试一下,想着后面车流危险,便放置了一排饮料瓶子。民警严厉批评了他的任性行为,并立刻要求其驶离高速。
春运期间常见车辆为了载货载物,不惜舍弃三角警示牌,用水桶、树枝、板凳等物件代替,形成事故隐患。交警提醒:如果车辆突发故障或事故,且无法移动的,必须要在后方规范放置三角警示牌,千万不可 " 创意代替 "。
案例三:
槽罐车两次实线变道
最终被依法处以罚款 100 元记 3 分
1 月 17 日,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辆挂式槽罐车在八卦洲长江大桥桥面上,跨越白色实线连续 2 次变道,十分危险。根据群众提供视频,大队联系到相关企业和驾驶人,通知其配合调查。近日,当事驾驶人丁某来到大队。
面对视频,丁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说,自己当时是空车回城,想着公司催着,便能快一点是一点,忽略了实线变道的违法事实。最终,丁某因违反禁令标线,被罚款 100 元并记 3 分。
交警提醒,桥面白色实线目的是引导行车,规范安全驾驶,绝不可骑压变道。除了八卦洲长江大桥桥面,目前东杨坊、马群、石杨路等匝道附近也已施画白色实线,避免违法变道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请大家提前择道、切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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