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 日,记者从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动态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9 号)要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最高限价80 元 / 次,医保支付类别为丙类,于2 月 1 日零点起落地执行。
为满足社会群众、返乡人员
对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需求
新区疾控中心、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面向社会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采样时间
每天:8:30-12:00、14:30-17:00(周末正常检测)。
采样地点、联系方式:
新区疾控中心
(共设置 7 个采样点)
1、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1-8252665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永登县纬三路与经十三路交叉口西北 150 米
2、彩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1-4921657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永登县纬一路与经十路交叉口西
3、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143758448 17797608852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兰石睿智名居西门
4、文区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993486205 13519666907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文曲湖路(街)文曲湖景园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项目 032# 房(文曲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西岔综合门诊部
联系电话:15117217306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 500 号(实训医院)
6、秦川中心卫生院
联系电话:18809406470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永登县小横路小区(九华山路 2333 号)
7、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993486205 13519666907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珠江大道 1369 号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931-8251620
机构地址:兰州新区永登县凤凰山路 2000 号
按各采样点通知时间取核酸检测报告。
温馨提示
检测人群以 " 愿检尽检 " 的原则,自行前往以上公布采样单位进行登记缴费、采样。疫情防控期间需使用在线支付等快捷方式。所有受检人员均需携带身份证。
甘肃下发通知要求:
做到 " 六个不 "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为做好 2021 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2 月 1 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精准做好外省来甘返乡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 " 加码 "" 层层加码 ",不得随意扩大人群范围、不得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做到 " 六个不 "。
做到 " 六个不 "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落实 2021 年春运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 " 六个不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低风险区其他人员持健康码 " 绿码 " 出行
《通知》明确,各地要规范落实分级分类检测出行要求,在 2021 年 1 月 28 至 3 月 8 日期间,引导群众有序出行。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 14 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流动。
二、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 14 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批准,并持有 72 个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须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码 " 绿码 " 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各地不得擅自 " 层层加码 "
《通知》指出,要规范落实返乡出行人员目的地管理要求,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出行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各地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 " 加码 "" 层层加码 ",不得随意扩大人群范围、不得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
《通知》指出,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地落实 " 四方责任 ",及时纠偏,确保各项举措科学精准落实到位。对执行政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予以通报,要求立即整改。
编辑 | 张亚君
责任编辑 | 李雪岚
值班主任 | 崔凌云
来源 | 兰州新区官方公众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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