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婧 记者 王瑞)2 月 4 日凌晨 2 点多,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虎踞南路对过往车辆开展专项检查。期间,一个小车司机因有饮酒驾驶嫌疑,被民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冯某吹气数值为 33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男子被交警查处现场 交警供图
面对这一检测结果,冯某感到非常困惑,他表示,自己十分钟之前刚吃完饭,期间一共吃了六只白酒泡的醉蟹,但真的一口酒都没有喝,怎么会酒精含量如此之高呢?由于冯某对数值提出异议,民警带其至医院抽血送检。2 月 7 日,经抽血检测,报告显示冯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 34mg/100ml,确属饮酒驾驶。
在此,南京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交警部门在认定司机是否涉嫌酒驾醉驾时,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准的,只要达到 20mg/100ml 以上 80mg/100ml 以内,即为酒驾,达到 80mg/100ml 及以上即属于醉驾驾车。因此,市民如果驾车出行,应避免食用含有酒精的食物,如醉蟹、醉虾等。如果被查处涉嫌酒后驾车有异议,可申请进一步抽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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