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常常因种种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如何维权?用人单位如何规范用人制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你遇到的问题适用于哪些法律法规?近日,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布了十类高发的劳动争议案例,对于劳动者在求职、就职、离职等期间,产生的常见纠纷为大家以案说法、普及劳动法律知识,有助于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案例七:因超过申报工伤认定期限,单位应当承担医疗费
2014 年 4 月 23 日,某公司职工赵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8 月 12 日,赵某不治身亡。8 月 20 日,公司为赵某申报工伤认定,赵某所受事故被认定为工伤。自 4 月受伤至 8 月身亡期间医疗费用共计 58 万元。赵某虽然参加工伤保险,但社保经办机构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申请为由不予支付工伤医疗待遇。随后赵某妻子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医疗待遇损失 58 万元。最后仲裁委员会审理后支持了赵某妻子的仲裁申请请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编辑丨王璇
责任编辑丨费勇玮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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