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方帅 记者 王晓宇)2 月 9 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东海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徐雪峰受贿一案。因疫情防控需要,庭前征得被告人徐雪峰的同意,庭审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
△庭审现场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 年至 2020 年,被告人徐雪峰利用担任连云港市原新浦区副区长、海州区副区长、新浦公园改造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海州区委常委、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东海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资产收购、苗木销售、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 年至 2020 年,被告人徐雪峰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金块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376.42124 万元。
△嫌疑人在看守所参加庭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雪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徐雪峰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市级机关相关人员旁听了庭审。
( 法院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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