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无锡 2021-02-19
惠山经开区发“悬赏令”,举报偷倒垃圾最高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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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废物 ……

是违法的,不道德的,

这样的行径破坏了人居生态坏境,

应当受到检举!

为此,惠山经济开发区(长安街道)出台了《打击偷倒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偷倒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违法行为,结合我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向惠山区城市管理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城管分局)举报偷倒垃圾违法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偷倒垃圾违法行为是指擅自将各类垃圾倾倒到非指定垃圾收集点、对城市市容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 举报偷倒垃圾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偷倒垃圾违法行为发生地点在我惠山经济开发区辖区内。

(二)有明确、具体的涉嫌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发生地、现场照片、视频等。

(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

(四)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510-83594110 。

(二)信件举报,寄送地址:惠山区长安街道惠韵家园 7 号楼

(三)电子邮箱举报,电邮地址:huikaichengguan@163.com

第六条 接报后,除情况紧急需立即前往现场处理,开发区城管分局联合有关部门 24 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做好现场记录及取证工作,如需其他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七条 经开发区城管分局核实,对偷倒垃圾违法行为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按以下奖金额度给予奖励:

提供有效线索以抓获偷倒垃圾行为的,最高奖励 10000 元,包括:

(一)举报使用非机动车运输垃圾偷倒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给予一次性奖励 300 元。

(二)举报使用机动车运输垃圾偷倒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给予一次性奖励 800 元。

(三)举报 2 辆(含 2 辆)以上 5 辆以下(含 5 辆)使用机动车运输垃圾偷倒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四)举报 5 辆以上使用机动车运输垃圾偷倒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五)举报工业垃圾偷倒的并存在固废和危废的,经环保部门核查情况属实,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

第八条 奖励对象须实名 , 并应向开发区城管分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备核验。

第九条 执行奖励需遵循下列原则:

(一)对受奖人员的奖励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

(二)实行一案一奖制,同一案件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三)同一宗违法倾倒垃圾案件有多人举报的,以受理人员的受理时间为准,奖励最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

(四)领取打击偷倒垃圾举报奖励,需填写《惠山开发区打击偷倒垃圾违法行为奖金申请表》,并经开发区城管分局审核后,举报人签名领取。

第十条 受奖人员本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领奖,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开发区城管分局办理签收手续。逾期不领,视为放弃奖金。

第十一条 开发区城管分局应当在核实案件后七日内,对案件事实、拟奖励人员相关记录信息和奖励条件、标准进行认定,并通知受奖人员。奖金支出后,相关资料应及时备案、存档,定期将奖励制度执行情况向开发区财政局报告。

第十二条 奖励资金由开发区财政局专项资金安排,开发区城管分局负责此专项资金的每年预算编报工作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第十三条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受奖人员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受奖人姓名、住所及其他身份资料公开或泄露,不得伪造奖励材料,骗取奖励奖金,违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开发区城管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提醒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呼吁

广大装修业主要通过正规渠道处理建筑垃圾。同时也劝告那些偷倒垃圾的当事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违法偷倒垃圾终究会受到法律惩罚,如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良好的城市文明

宜人的居住环境

需要每一位市民

自觉守护,形成合力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来源:惠山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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