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5 日早晨 7 时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 T2 航站楼 1 号安检通道 X 光机操作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发现旅客王某行李存在异常——有把枪!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机场工作人员当即疏散旅客、关闭通道前后门、将可疑旅客和装有疑似枪支的行李隔离,并对其行李进行开箱包检查。经查,旅客王某随身行李中携带仿真枪一支,带有弹夹和激发装置。值班班长要求对该旅客人身及行李物品进行严格复检,经检查无异常后按照相关规定将旅客移交至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经鉴定,该枪口比动能超过 1.8 焦耳 / 平方厘米,符合《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 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 1.8 焦耳 / 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 的界定。
对此,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提醒广大乘机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夹带军用枪、民用枪及仿制品等物品乘机,一经查控,安检部门将连人带物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通讯员 刘雨杉 李艳琴 文 / 图
编辑 | 张亚君
责任编辑 | 安周霜
值班主任 | 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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