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例,屡次见诸报端,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暴露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薄弱、教师法律专业度不足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如何打造一只高素质专业化法治教育队伍便成为了题中应有之义,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与光明区教育局 " 一拍即合 ",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律师、老师等各方力量,共同打造 " 普法强师工程 ",为法治宣传教育增添一丝 " 孩子气 "。
" 普法强师工程 " 思政教师培训正式开营,三大律师齐助力
2 月 18 日上午 9 点,光明区 " 普法强师工程 " 思政教师培训(第一期)在公共服务平台 448 正式开营。光明区司法局和光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开营仪式,参训教师由前期的自愿报名后经过遴选参训,参训主题则经面向全区思政教师调研后确定。
当天,刘作芳律师主讲《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称《惩戒规则》),授课内容涵盖了 " 概念和法律依据 "" 主体、对象与规则 "" 教育惩戒内容 "" 立法确定教育惩戒的意义 " 以及 " 救济途径 " 五个方面。
2 月 19 日,卢守瑜律师以 " 守护明日花朵 筑梦祖国未来 " 为题,围绕《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与分析。
2 月 20 日,麦献源律师从 " 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国民法体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 以及 " 我国刑法体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 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进行详细的解读与分析。
戳中 " 兴趣点 ",对接师生深度需求
" 某老师因用书本敲打几位逃课的顽劣学生而背上‘没师德’的骂名。某小学生打遍全班却无人敢管。某学校劝退学生只因该生在宿舍高喊奥特曼的经典台词‘你还相信光吗?’ ……"
在第一堂 " 普法强师工程 " 培训课上,刘作芳律师通过概念解析、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等形式等向大家讲述了将在 3 月 1 日施行的《惩戒规则》,描绘了教育惩戒的边界所在。
" 未成年人在春节期间收到的红包,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孩子上交?"" 春节期间正常的发红包行为其实属于法律上的赠与行为,如果是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可以要求孩子上交红包 ……" 卢守瑜律师围绕《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与分析。
" 在我国,未成年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未成年人,是否跟我国的未成年人一样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享有同等权利?" 麦献源律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表示,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国籍、无国籍的未成年人,是跟我国未成年人一样,享有同等的权益,获得同样的保护。
在 " 普法强师工程 " 正式启动之前,光明区教育局面向 216 名思政教师进行调研,了解到《惩戒规则》《民法典》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大家最关心的法律法规。为此,光明区司法局邀请专业律师,以这三部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为思政教师们普及最受关注的青少年相关法律知识。
直击 " 痛点 ",解决青少年现实问题
" 恶搞同学的照片可取吗?"" 如果孩子有网瘾,如何干预是合法的?"…… 在交流研讨环节,老师们向律师发出了 " 连环问 ",律师们也毫无 " 惧色 ",通过引用法律条文、根据具体情况,向老师们予以详细的解答。
时间在交谈声中、翻阅书籍声中、笔记声中悄悄溜走,大家的兴致却越来越高涨。" 通过探讨发生在老师身边案例,让理论联系实际,能让冷冰冰的法条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有灵魂、有生命、有现实意义,也有助于老师深入地理解法治精神。" 卢守瑜律师解释道。
" 通过交流研讨,律师能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师们的实际困惑,我们也更了解青少年真正的法治需求,助力精准普法。" 光明区司法局普法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种 " 双箭头 " 的及时沟通是解决 " 学法 " 与 " 普法 " 痛点的利器。
听完讲座后,一名参训的老师这样感慨:"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我对‘法’的认识更进一步,这部法律将更好地指导我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 普法强师工程 " 培训课如一阵法治春风,让法治教育的触角深入校园的每个角落。" 希望老师们能将‘种子’带回学校,播撒在学生的‘心田’上,用科学之‘光’,法治之‘明’,照亮‘光明’这座世界一流科学城!" 光明区司法局局长王卫东说道。光明区教育局局长黄汉波表示,思政教师需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心存 " 诗和远方 ",关注时代需要,发挥自身在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今后,光明区司法局与教育局还将继续 " 牵手 ",打造 " 普法强师工程 " 升级版、制作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产品 …… 通过推进 " 科学精神 " 与 " 法治教育 " 的深度融合,促使律师与老师的双 " 师 " 合璧,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王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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