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新街街道西花园五村的
朱先生致电本报
" 民生热线 " 反映,
自己的老伴因糖尿病并发症
卧床不起想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但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却告知
他不符合条件无法申请,
朱先生希望记者能帮助他解答这个困惑。
2 月 23 日下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来到朱先生家中。
据朱先生介绍
老伴潘女士今年 73 岁,身患严重的糖尿病,14 年前因并发症导致双目失明。去年上半年,潘女士勉强还能生活自理,至 12 月病情严重后便彻底失去了自理能力。目前,潘女士已无法下床,喝水吃饭都需要人喂,且只能用导尿管排尿,全靠朱先生一个人照料。记者看到,潘女士卧床不起,有什么需要便时不时呼唤朱先生。桌上堆了多种药物,朱先生说:" 一天要吃十几种药,每次进医院都是很大一笔开销,家里已经负担不起了。"
新街街道南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马鸣辰表示,了解到朱先生家的情况后,社区也积极在生活、就医方面为老两口提供帮助。听说我市于 2019 年开始实施一项惠民政策 " 长期护理保险 ",朱先生便多次到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管理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潘女士目前的身体情况并不符合申请条件。" 明明现在就是躺在家里不会动,怎么一直说不符合条件呢?" 朱先生很是困惑。
随后,记者联系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管理科科长王晟。
王晟表示: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 6 个月以上,需要长期护理的,经失能评定和资格认定,可享受长护保险待遇。从病历资料来看,潘女士在去年曾多次入院治疗,病情并不稳定。此外,在去年 6 月、9 月的出院小结中都提到 " 四肢肌张力无异常 ",只有 12 月的诊断记录上提及 " 四肢活动受限 ",因此,目前来看潘女士的情况并不符合申请长护险的条件,还需根据她后期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他表示,相关工作人员将与朱先生保持密切联系,若潘女士符合申请条件将尽快为她办理。
宜兴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