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3-02
化妆品包装上的字看不懂?官方回应:标签没用规范汉字,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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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秀芳 记者 江楠)对于很多爱美人士来说,购买进口面膜再寻常不过了。但如果面膜的包装上全是看不懂的外国字或繁体字,该怎么办?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如果消费者在国内实体店购买的面膜,其最小销售单元只有外文或繁体中文,是不符合法规要求的。

△包装上全是繁体中文的面膜包装

近日,南京雨花台区市监督管理局接到一个咨询电话,消费者表示,她购买的一款标示台湾生产的面膜上,只有繁体中文,该面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接到信息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店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这位消费者购买的同款同批次的面膜现场仍有两盒在售。该面膜纸盒外包装有一层透明的覆膜,覆膜上加贴有中文标签,标签具有化妆品标签的完整信息。覆膜撕开后纸盒包装的文字信息均为繁体中文。执法人员再次联系消费者,确认其购买时这盒面膜外包装是否有一层覆膜,覆膜上有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表示打开使用时没太注意,直接把外包装上的膜撕掉扔了,现在想来外包装膜上好像是有一些汉字标注,以后购买化妆品时就会注意标签。

△覆膜上有中文标签的面膜包装

实际上,根据 2021 年 1 月 1 日新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强制性国家标准 GB5296.3 — 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明确要求 " 化妆品标签所用的文字除依法注册的商标外,应是规范的汉字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产的化妆品在大陆地区销售按进口化妆品管理,最小销售包装上需要加贴中文标签。如果消费者在国内实体店购买的面膜,其最小销售单元只有繁体中文是不符合法规要求的。

对此,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化妆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化妆品标签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质量合格标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二、国产化妆品应标明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或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香港、澳门、台湾)、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三、国产化妆品中的特殊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标注特殊化妆品的注册证编号,国产普通化妆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以不标注备案编号。进口化妆品中的特殊化妆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进口普通的化妆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标注备案编号。化妆品的注册和备案信息可以在官方网站查询(http://app1.nmpa.gov.cn/data_nmpa/face3/dir.html?type=hzp)或者在手机上下载 APP(化妆品监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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