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3-04
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侵害知识产权“故意”和“恶意”含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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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民法典规定惩罚性赔偿主观要件为 " 故意 ",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为 " 恶意 "。实践中,构成 " 故意 " 还是 " 恶意 " 很难严格区分,故对 " 故意 " 和 " 恶意 " 作一致性解释,防止产生 " 恶意 " 适用于商标、不正当竞争领域,而 " 故意 " 适用于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的误解。

此外,为确保正确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避免实践中的滥用,司法解释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专题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以便进一步准确把握司法解释条文的含义,指导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司法解释。

<p style="margin: 0px 0px 2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 ( 0, 0, 0 ) ; font-family: " pingfang="" sc",="" "lantinghei=""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arial,="" "microsoft="" yahei",="" 微软雅黑 ,="" stheitisc-light,="" simsun,="" 宋体 ,="" "wenquanyi="" zen="" hei",="" micro="" sans-serif;="" font-size:="" 18px;"=""> 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通过明晰裁判标准,司法解释将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来源丨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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