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3-04
深晚报道 | 在家“住院”还可刷医保,深圳为13类人开设家庭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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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卫健委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将服务对象扩大到 13 类,包括瘫痪老人、需要临终关怀的晚期肿瘤患者、需要卧床保胎的孕妇、需要持续照料的早产儿;与此同时,降低了承办机构的 " 门槛 ",所有社康中心及其举办医院都可以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申请家庭病床,有哪些条件?市医保局表示患者首先必须满足一个 " 基本条件 ":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疾病需要卧床或者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医疗卫生人员定期上门提供诊疗、康复或者护理服务。

此外,患者还必须符合以下 13 类 " 参考条件 " 之一:1、气管插管后、鼻饲或者持续导尿,需要定期进行治疗或者护理的患者;2、压疮、造口、失禁患者;3、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反复感染患者;4、糖尿病足患者;5、恶性肿瘤晚期患者;6、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需要卧床治疗患者;7、孕期妇女;8、精神或者运动存在发育异常,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9、需要安宁疗护的患者;10、残疾、外伤术后或者患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的患者;11、慢性心衰患者、慢性肾脏病 3 期,患者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慢性阻塞肺疾病患者或者慢性呼吸衰竭患者等长期卧床需要治疗的慢性病患者;12、日间手术出院后需要医疗护理的患者;13、国家、广东省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医保参保人申请了家庭病床,费用怎么算?市医保局表示,相关费用可以刷医保!关于家庭病床服务的医保待遇,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两点:深圳的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被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家庭病床服务不需要计算每日床位费,建床时收取 100 元建床费,每次上门服务收取 77 元巡诊费,其余服务项目 " 发生多少算多少 ",按承办机构对应的收费标准收取;此外,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享受门诊大病的医保待遇,不过建床期间参保人不能同时享受除门诊大病以外的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举例来说, 一档参保人小李(未退休,非门诊大病患者)在建床期间发生医疗费用 3000 元,其中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2000 元,包括建床费 100 元和其他医疗费用(如上门服务的巡诊费)。医保记账时,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起付线 100 元以上部分按照 90%(一档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记账。所以小李在该建床周期内,可通过医保统筹基金记账(2000-100)×90%=1710 元。

▲扫码进入 " 社康通 " 小程序

在深圳,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 " 社康通 " 小程序申请家庭病床。需要注意的是,家庭病床服务的建床周期不得超过 90 天,期满后如希望继续享受家庭病床服务,需要重新在小程序上申请。家庭病床服务机构收到居民建床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建床评估。确定建床的,家庭病床服务机构与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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