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故意伤害案。一男子因债务纠纷心生怨恨,将自己的老板一刀捅成重伤二级。事发后,他的老板表示能够理解该男子的行为,希望法院能够对该男子宽大处理。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 3 年。
本案的受害者张某(化姓),在南京开了家投资公司,王某是他的员工。2018 年,张某借了 60 多万元给一个姓陈的男子,其中有数万元是找王某借的。后来,陈某陆陆续续还了部分借款,到了 2020 年初,陈某因一些原因,数月都没有还款。王某急了,一直追问张某怎么回事,而张某的回答听上去有些敷衍,使得王某对张某心生怨恨。
2020 年 4 月 2 日晚上,急需用钱的王某打电话给张某,得知对方正在某饭店吃饭,就前往该饭店想当面讨要欠款。途中,王某萌生了吓唬张某的想法,就在超市里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准备在张某不愿还钱时掏出来。
王某到场时,张某正在和一桌朋友把酒言欢,王某看着十分生气,但想着给对方留点面子,就喊他去饭店外 " 谈事情 "。二人在店门口为借款的事发生了争执,王某突然掏出水果刀,对着张某的腹部捅了下去。
张某被捅后捂着肚子回到店里,拔出水果刀丢进垃圾桶,然后让同桌的朋友送自己去医院。据了解,张某的肝被捅破,受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但事发后,他表示能够理解王某的行为,希望法院对王某宽大处理。
近日,该案在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 3 年。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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