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海关缉私部门与阳江市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先后查获 2 宗水路陆路走私香烟案,现场查获无合法证明的香烟 1747 箱,案值约 3000 万。经烟草部门鉴定,两宗案件查获的香烟全部为假烟。
在阳江市附近水域,缉私人员查获一艘正在接驳涉嫌走私香烟的船只,现场共查获无合法证明的 " 中华 "、" 利群 " 等 5 个品牌 8 个规格的香烟共 1477 箱。
在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附近,缉私人员依法截查厢式货车一辆,现场查获无合法证明的 " 中华 "、" 利群 "、" 芙蓉王 " 等品牌香烟共 270 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谭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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