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3-19
广州首例涉嫌袭警罪案件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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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 ( 十一 ) 》已于今年 3 月 1 日开始施行,其中明确增设袭警罪。3 月 15 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广州市首例涉嫌袭警罪案件嫌疑人张某某。

新快报记者从天河区检察院获悉,3 月 2 日,张某某与其丈夫因情感纠纷发生争吵,气愤之下打砸家中物品,接着向公安机关报警称遭到丈夫家暴。黄埔区公安分局民警余某和辅警王某赶赴现场后,因张某某发泄情绪将啤酒瓶扔向其丈夫,民警现场予以制止。过程中张某某情绪失控,不断对民警拳打脚踢,还打落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张某某不听民警警告、发泄情绪,不断反抗民警执法,持续时间长达 20 多分钟。后张某某被公安民警制服,带回公安机关处理。

案发后,广州警方依法查处并将案件移交至天河区检察院,该院以涉嫌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案发后,涉案嫌疑人经检察官教育,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极端错误,真诚认错悔罪,并向办案民警道歉。

据悉,《刑法修正案 ( 十一 ) 》自今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后,该案为广州地区首例嫌疑人因袭警被批准逮捕案件。

天河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提醒,暴力袭警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同时损害法律权威和执法尊严。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依法配合人民警察的执法工作,尊敬、尊重和平年代的守护者。对以身试法者,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吴利琴 苏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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