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季雨)不少人认为行人和汽车相撞,责任一定都是开车人负担。日前,在江苏南京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横穿机动车道,被避让不及的小轿车撞个正着。虽然行人成功逃过一劫,但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这名行人还不服气:" 驾驶员撞到行人,哪有让行人负主要责任的道理!"
△事故现场 通讯员供图
事情发生在南京江宁谷里。事情发生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谷里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在板霞大道天环冷冻食品厂附近,民警找到了这名被撞伤的行人。
汽车驾驶员王先生表示,他驾驶车辆沿板霞大道行驶,驶至天环冷冻食品厂门口时,看见一名行人在跑步,跑到一半突然停了一下,又想往回跑。王先生为了避让他,便向左打了方向,没想到对方突然往前跑,导致事故发生。
民警调取现场公共视频及王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后,判定行人张某横穿机动车道,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员王先生疏忽观察,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是张某表示,从没有听说过驾驶员撞到行反要行人负主要责任的道理,拒绝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打了电话给朋友。这名朋友也愤愤不平地表示,交警定责不公,行人是交通组织中的 " 弱势群体 ",应当受到保护。
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应根据过错原则予以定责,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经过民警耐心解释与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横穿马路的危害,主动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表示今后出行一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出行。(文中人物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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