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年前,年轻的王某被敲诈勒索保护费,请求亲戚帮忙出头,没想到在冲突中亲戚将对方砍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3 月 22 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召听证会,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该案的听证员。
2003 年 5 月 31 日晚,在深圳市宝安区一处工业区,一名男子被人砍伤大腿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被害人伙同他人敲诈勒索王某 300 元 " 保护费 ",王某请亲戚刘某帮其出头。当晚,王某和刘某遇到被害人一伙并发生冲突,在冲突中刘某持刀将被害人砍伤,致其最终死亡。
这起案件对王某的人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案发时,他只有 21 岁,如今已满 38 岁。在被通缉的十几年里,王某东躲西藏,父亲过世不能奔丧,靠打黑工为生,因办不了结婚证,三个孩子落不了户口。2020 年 3 月,备受煎熬的王某选择主动投案。
" 现有证据能否证明王某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王某是否对刘某持刀伤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案发时是否知情?王某和刘某有无事先共谋伤害他人的故意?" 第一检察部孙涛检察官总结说," 这是案件的焦点问题所在,也是今天听证的议题。"
按照听证会的程序,侦查机关、辩护人、犯罪嫌疑人逐一发表意见。侦查机关代表介绍称,因年代久远,案发现场没有留下有效、关键证据,案件侦查取证困难重重,尽管警方高度重视,想方设法调查取证,但现有证据仍较为薄弱。
辩护人结合案发现场多名证人证言、案件存在的疑点等,认为无法证实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恳请对王某不予起诉。听证会上,王某几度哽咽," 我两岁没了妈,家里很穷,小学没读两天,更不懂法,来到深圳打工时被敲诈,心里很害怕,刘某砍对方时,我不在场。我想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能够安安稳稳睡一回觉,堂堂正正做一回人。"
在详细询问后,三名听证员一致建议,从目前证据看,王某对本案参与不多,可做存疑不起诉处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会后将认真继续审查,结合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以及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据介绍,为了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自我加压,倒逼检察监督办案能力提升,去年先后对 86 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保证案件的质量,体现司法公开,也促进了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今后,该院将努力办实事、开新局,用更透明、更公正、更有温度的执法方式办理案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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